乌拉圭加入PCT,EPO拓展全球合作

乌拉圭
2025年1月7日,《专利合作条约》(PCT)在乌拉圭正式生效,标志着该国在过去一年里为促进国际合作迈出了重要步伐。乌拉圭于2024年6月11日决定加入PCT,并于2024年10月7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加入书。
自PCT在该国生效以来,乌拉圭专利商标局(DNPI)还承担了受理局(负责国际申请)和指定局(负责条约下的国家阶段申请)的双重职能。
DNPI还发布了在该管辖区内实施PCT的新法规,为引入该条约建立了初步的法律框架。
根据新出台的PCT法规,有资格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仅限于2025年1月7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国际申请。一经提交,PCT申请将获得与国家申请同等的法律权利,国际申请日也将作为国家申请日。
在DNPI作为国家阶段申请指定局的情况下,任何期限和官方费用将与国家专利申请适用的规定相同。此外,任何符合相关标准的乌拉圭合格申请人都将能够享受国际申请费减免90% 的优惠。对于涉及多名申请人的PCT申请,每位申请人均需单独满足相关标准。
在乌拉圭提交PCT国家阶段申请的期限设定为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所有申请应以西班牙语提交。若专利优先权已过期,申请人可通过提交声明并缴纳相应费用,请求恢复该权利。该声明需解释未能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的原因。
乌拉圭国民和居民现在也可通过在线系统提交PCT申请,并指定DNPI作为受理局。关于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审查,乌拉圭依赖多个国际检索单位,包括智利、巴西、西班牙、新加坡、日本和美国的专利局,以及欧洲专利局。
乌拉圭加入PCT,以及为便利其实施而引入国家法规,标志着乌拉圭在迈向更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领域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该管辖区内PCT体系的巩固,预计DNPI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并实施更多与PCT相关的法规和细则。
EPO / 老挝
欧洲专利局(EPO)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签署了新的生效协议,于2025年4月1日生效,标志着双方在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该协议使得已授权的欧洲专利能够在老挝生效。
欧洲专利生效是指欧洲专利可在《欧洲专利公约》任一成员国内被承认为国家专利的程序。一旦欧洲专利在某指定国生效,该专利将在该管辖区享有和国家专利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新协议,在老挝生效的欧洲专利将享有与老挝国家专利同等效力和法律权利。此外,EPO与老挝知识产权局还将在技术合作方面进行协作,促进老挝国家专利体系的发展。
这份生效协议是EPO在全球范围内签署的第6份,也是东南亚地区的第2份。此前EPO已与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突尼斯、柬埔寨和格鲁吉亚签署了类似协议。随着新协议的签署,通过欧洲专利申请可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已增至46个,其中包括6个生效协议,以及与波黑的1个延伸协议。
生效协议是EPO与EPO管辖区外国家之间最广泛的合作形式之一。此类协议的引入旨在鼓励欧洲专利申请人也在老挝生效其权利。反过来,这也有望促进对该国的进一步投资,便利技术转让,加强老挝的国家创新领域。
EPO / 巴林
EPO近期还与巴林工业和商业部建立了合作协议。两个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双边协议建立了一个旨在促进知识产权领域资源和知识交流的框架。另一方面,这有望协调国际专利实践,并提高专利体系的效率。
EPO与巴林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最初于2025年1月12日生效,目前设定有效期至2027年底。
除谅解备忘录外,一项专利审查高速路 (PPH)试点项目已于2025年3月1日启动,初步运行期为两年。由于EPO和巴林知识产权局之间可共享审查数据,所以申请人可请求加速审查专利申请。因此,首次审查专利申请的知识产权局将与另一个知识产权局共享其关于可专利性的审查结果和决定。这加快了总体审查流程,缩短了申请人的处理时间。
EPO拥有众多国际PPH项目,合作伙伴包括除自身外的其他四大知识产权局(日本、韩国、中国和美国),以及澳大利亚、巴西、智利、以色列、加拿大、哥伦比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菲律宾、新加坡和沙特阿拉伯的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