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识产权动态:摩尔多瓦、越南及佛得角

三个管辖区在2026年4月至6月期间出台了重要的知识产权发展举措。越南和佛得角实施了重大的知识产权立法改革,而摩尔多瓦则正式成为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
摩尔多瓦 — 加入欧洲专利组织
2026年6月1日,摩尔多瓦共和国正式成为欧洲专利组织第40个缔约国。此前,该国已于2026年3月25日交存了《欧洲专利公约》(EPC)加入书。
实务影响
摩尔多瓦此前通过2015年生效的生效协议参与欧洲专利体系。加入EPC后,2026年6月1日当天及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将自动指定摩尔多瓦,无需单独的指定程序。这一变化简化了在该管辖区获得专利保护的流程,并为申请人提供了覆盖全欧洲的更便捷保护路径。
越南实施重大知识产权法改革
2026年4月1日,越南实施了新的《知识产权法》,旨在实现知识产权框架现代化、精简程序以及加强对权利人的保护。
主要变更概览
法律规定 | 变更内容 |
|---|---|
异议期 | 分别缩短至3个月(商标/外观设计)及6个月(发明专利) |
商标审查 | 从9个月缩短至5个月 |
外观审查 | 从7个月缩短至5个月 |
发明专利审查 | 从18个月缩短至12个月;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从42个月缩短至36个月 |
外观设计保护 | 范围扩大到局部设计和非实体形式 |
人工智能发明人资格 | 仅承认人类发明人,但在特定条件下,版权数据可用于训练人工智能 |
国内优先权申请 | 除少数例外情形外,取消国家安全审查要求 |
外国上诉程序 | 取消委托书(POA)的公证/认证要求 |
实务影响
此次改革显著提高了越南知识产权生态系统的效率、可预见性和数字化水平。审查周期的缩短和行政程序的精简加快了权利人的市场准入速度,而取消本国优先权申请限制则优化了全球专利布局策略。此外,通过扩大外观设计保护至数字资产、明确人工智能发明人资格的定义以及加强线上执法工具,更新后的法律框架完全与国际标准及现代商业现实接轨。
佛得角出台新版知识产权法
2026年6月2日,佛得角新版《知识产权法》正式生效,取代了2007年《工业产权法典》。该立法引入了更为现代化且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框架,更新了知识产权程序,扩大了权利保护范围并实现了更高程度的数字化。
主要变更概览
法律规定 | 变更内容 |
|---|---|
商标要求 | 对某些非传统商标不再要求图形表示 |
外观设计 | 未注册外观设计可获自动保护(首次公开后3年内) |
驰名商标 | 强化异议和执法权利 |
新保护类型 | 正式认可植物新品种和传统知识保护 |
行政管理 | 引入在线申请及知识产权数据库 |
实务影响
上述改革有助于佛得角的知识产权框架实现现代化,与国际标准接轨,并提高了行政效率。引入未注册外观设计自动保护制度以及强化驰名商标权利,为外国品牌权利人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机制。此外,向在线申请的过渡预计将简化申请程序并缩短整体处理时间。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代理人的启示
在上述管辖区已有或计划进行申请的权利人,可能需要重新审核其在这些管辖区的申请及执法策略。
对于摩尔多瓦,从生效协议模式过渡为正式的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简化了通过欧洲专利体系在该国获得专利保护的流程。对于越南,申请人及其代理人需充分考虑审查和异议期限的缩短,以及更新后的申请要求。对于佛得角,未注册外观设计和驰名商标的新保护机制可能为权利人带来额外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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