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 06, 2020

罗马尼亚新商标法实施

罗马尼亚新商标法实施

2020年7月13日罗马尼亚知识产权局出台及实施了新商标法,该法将《欧盟商标指令》转化为国内法,对原有法律作出必要的修改,以使国内法律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预计在未来几个月内将发布与新法规有关的实施细则。

正如其他将欧盟指令纳入国家法规的欧盟成员国,罗马尼亚也不再要求提供商标的图形表现物。因此,根据新法允许提交非常规表现形式的商标,例如声音商标、全息商标和多媒体商标。

根据新商标法,需要对尼斯分类的类别标题的保护范围进行文字阐释,以明确保护范围。如商标持有人请求对尼斯分类的类别标题进行文字阐释,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向罗马尼亚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声明,声明注册商标需保护的具体商品或服务。

新法律还对异议程序作出规定。此前,第三方必须在商标申请公告后2个月内提出异议;根据新商标法,则应在公布注册决定通知后2个月内提出异议。

新商标法还引入了商标异议“冷静期”制度。冷静期时长2个月,期间异议程序暂停,以便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如有必要,该期限可延长3个月。此外,从2023年1月14日开始,罗马尼亚发明和商标局将可以处理商标撤销和无效宣告程序。

新商标法中进一步阐释并增加了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按照新规定,如果商标与现有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葡萄酒专业术语、传统特产或植物品种相冲突,将不予注册。新法中还扩大了基于绝对理由驳回商标申请的范围,由“形状标志”变更为“形状标志或其他特征”,将除形状外的其他非传统形式的标志也包含进去。

新商标法中缩短了答复官文期限。例如,对临时驳回作出答复的时限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1个月。提交优先权相关文件和后补文件的期限都由3个月缩短为30天。放弃专用权请求的提交期限也由2个月缩短至30天。

在罗马尼亚新实施的商标法极大地扩展了保护范围,并提高了商标注册程序和维持商标专用权的效率。修改商标法并将其与欧盟相关法律协调统一,将为该国带来更多的商标申请,这是在当前全球形势下保有知识产权领域成果的重要一步。

 

翻译:唐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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