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识产权合作和立法改革

斯洛伐克
自2023年9月1日起,寻求在斯洛伐克保护其发明的申请人可以采用新推出的临时专利申请的正式替代方案。
目前在该国仍然无法提交临时专利申请,但此前,申请人可提交不完整的专利申请,即便这些申请并不包含注册所需的必要信息,以确定申请日。然后,申请人可要求延期向斯洛伐克知识产权局(IPO)提供所需信息。
临时专利申请的正式替代方案说明在斯洛伐克,为确定申请日,申请人只需要提交基础信息,无须要求延期以提交补充文件,也无须IPO批准。相反,在被要求提供所有必要信息之前,申请人将有12个月的时间提供申请补充信息和相关文件,并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相应延长这一期限。
相较于其他国家成熟完善的临时专利申请制度,新出台的专利申请程序更具时效性。因为在斯洛伐克,申请人再也无须提交非临时申请进行转换。此外,以这种方式在斯洛伐克提交的申请同样可以向一些外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阿根廷
2023年6月12日,阿根廷出台一项规定:申请人可因未使用商标而要求部分撤销注册商标,适用于新注册商标和续展商标。
在新的撤销规定出台之前,在任何产品/服务,即便是属于不相关类别上使用商标,已经满足使用要求,不会导致撤销行为。因此,这确保可以在与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无关的商品类别上注册防御性商标。
然而,根据新规定,部分撤销适用于在提交撤销请求之前五年内没有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
在相关或类似商品/服务不可撤销商标,即便这些商品/服务属于其他类别,或其是核准注册的产品/服务相关商品名称的一部分。
出台注册商标部分撤销有望消除和减少商标相关的潜在问题,即未使用商标在市场共存导致消费者混淆。
欧洲专利局(EPO)
欧洲专利局(EPO)将废除与通讯相关的“十日规则”,适用于2023年11月1日起的相关文件。
该规则规定,EPO通过挂号信发出的通知在发文日后第十天默认送达,从而为申请人收到通知的日期制定了统一标准。该规则还降低延迟送达的风险,意味着无论文件是否在第十天之前收到,申请人都有十天的“宽限期”。
由于EPO致力于实现完全数字化的文件递送系统,所以十日规则被废除。EPO正式邮件将以电子方式或邮寄方式寄出,以文件上打印日期为送达日。因此,十日规则不适用于2023年11月1日当天或之后的任何信件。
废除这一规则可能导致尚未更新其系统的或收到客户延迟指示的代理人的延期请求和进一步处理请求的数量增长。尽管如此,对于文件未收到的情况或文件收文日比文件上打印日期晚7天以上的情况,EPO将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卡塔尔
2023年8月10日,卡塔尔正式通过并颁布了《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
随后,该国对商标注册程序进行了几项重大修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正式生效,官方费用大幅上涨。这一上涨将对目前正在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案件产生追溯影响。此外,公告费和注册费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天内支付。
此外,公告期已从4个月缩短至60天。这可能会缩短在该国注册商标的预期时间。申请人也可注册声音和气味商标并允许申请多类别商标,但须经各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以上修改标志着商标注册实践发生了重大转变。
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在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内为商标申请、注册和执法制定了一套统一的程序。然而,它没有引入集中注册体系,因此,如寻求海湾合作委员会范围内的保护,申请人必须在各个国家分别提交商标申请。
在卡塔尔,海湾合作委员会立法表明了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正朝着区域合作和协调的方向前进。
巴西
2023年8月1日,《海牙协定》在巴西生效。该国已于2023年2月13日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此举意味着巴西是《1999年文本》的第71个缔约国,是海牙联盟的第79个成员国,也是加入和使用海牙体系的第96个国家。
海牙体系允许通过一件“国际”申请在所有96个成员国注册外观设计。可通过巴西知识产权局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每份外观设计申请可包含20项设计。
相比在各个国家单独提交申请,巴西引入海牙体系更具成本效益。此外,所有国家使用同一份申请有助于简化程序,无需撰写多份不同申请书。
智利
2023年8月1日,智利知识产权局(INAPI)正式成为适用于巴西申请人的国际检索单位(ISA)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因此,巴西申请人可选择根据与INAPI签订的《专利合作条约》(PCT)处理其专利申请。反之,巴西INPI也可作为智利申请人或居住在智利的申请人的ISA/IPEA。
巴西和智利都有可能成为彼此的ISA 或IPEA,这是由于双方专利局作为PCT国际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有助于两国相互指定对方为本国国民PCT申请的ISA/IPEA。
双方协议进一步巩固了INAPI和INPI在拉丁美洲知识产权领域的实力。这两个专利局仍是该地区仅有的两个可作为PCT申请的ISA和IPEA的机构。
2023年7月,智利INAPI还与欧洲专利局(EPO)签署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协议。PPH旨在通过相互交换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加快专利申请程序。
PPH协议的运作基础是,如双方签订PPH协议,在先审查局已完成审查,可将审查结果分享给后续申请的专利局。所以,这加快了专利审查过程,缩短申请人的授权周期,同时结果共享可减轻知识产权局的负担,节约资源。
此外,智利和欧洲专利局(EPO)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涉及双方之间的信息、战略和有效推广交流。合作的初始有效期为5年。
智利和EPO在以上领域的合作有望改善国际专利体系,同时促知识产权事务发展和国际领域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