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和坦桑尼亚知识产权体系最新动态

卡塔尔外观设计
自2025年10月26日起,卡塔尔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正式受理外观设计申请。此举标志着该管辖区建立起官方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取代了此前基于警示性公告的有限保护体系。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官网获取申请表格、所需文件清单及卡塔尔设计分类体系信息,但所有外观设计申请必须向工商部下属知识产权局提交纸质文件。现场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同时缴纳官方费用。
卡塔尔外观设计申请需提供经认证的委托书、设计人和申请人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外观设计图样,以及优先权文件核证副本(如主张优先权)。
申请所含设计图样不得超过100张附图,且所有设计需属同一大类。三维设计图样需覆盖全部视角,总数不超过25张。
官方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卡塔尔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进展。随着期待已久的实施条例生效,卡塔尔已构建起保护外观设计的完整法律框架,显著强化了其知识产权制度。
马德里体系指定卡塔尔费用
卡塔尔知识产权部门同时于2025年11月9日起实施修订后的马德里体系指定费用。
此次费用下调幅度约为12.7%,国际申请费或指定费从1127瑞士法郎降至984瑞士法郎,国际注册续展费从876瑞士法郎降至765瑞士法郎。
上述新标准适用于2025年11月9日当日及之后由卡塔尔知识产权部门受理的国际申请、后期指定或续展业务。
坦桑尼亚
自2025年9月26日起,通过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管理的《班珠尔议定书》注册的任何商标,即便在该议定书框架的地区申请中指定坦桑尼亚,在该管辖区仍不受法律认可或执行。
建议申请人在规划坦桑尼亚及周边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时据此调整方案。
尽管坦桑尼亚是《卢萨卡协定》和《班珠尔议定书》的签署国,但尚未修订国内知识产权法以实现指定该国的地区保护。
坦桑尼亚上诉法院近期审议了指定该国的《班珠尔议定书》商标的可执行性问题,最终裁定:由于缺乏实施《班珠尔议定书》的国内立法,"仅通过坦桑尼亚国家注册获得商标保护"。
该判决意味着即使申请人在申请中指定该管辖区,ARIPO授权的《班珠尔议定书》商标在坦桑尼亚仍不具备法律效力。
鉴于上诉法院已确定国家商标注册是获得坦桑尼亚保护的基石,建议申请人在该地区申请知识产权时审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