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The 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officially the Organisation Africain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OAPI), is a reg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and office comprising 17 member states across the African region.

Established on September 13, 1962, the OAPI is headquartered in Yaoundé, Cameroon, and encompases the member states of Benin, Burkina Faso, Cameroon, the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the Comoros, the Congo, Côte d'Ivoire, Gabon, Guinea, Guinea-Bissau, Equatorial Guinea, Mali, Mauritania, Niger, Senegal, Chad and Togo. It operates under the revised Bangui Agreement of 1999 and 2015 with the primary objective of facilitating a unified and streamlined system for the protection and enforc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cross its member states. In doing so, the Office helps to foster innovation, creativ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ross the region. Moreover, the centralization of IP administration by the OAPI ensures that applicants and rights holders can secure and manage their IP efficiently and uniformly across member states.

The OAPI offers a wide range of services to facilitate the registration and protection of various form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cluding patents, trademarks, industrial designs, an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mong others. By providing a single application process that grants IP protection in all member states, the OAPI significantly reduces the administrative load and costs associated with obtaining IP rights in multiple jurisdictions individually.

This system not only simplifies the process for applicants but also ensures a consistent application of IP laws and standards across the region, promoting legal certainty and stability for businesses and individual inventors. Owing to the fact that all OAPI member states are governed by the common law set forth by the Bangui Agreement, it is not possible to designate certain member states for IP protection. Consequently, an OAPI registered right will be valid in all member states simultaneously.

In addition to facilitating a system for regional IP rights, the OAPI also allows for several initiatives and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s with the aim of raising awareness and providing education to all stakeholders alike regarding the import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such, the organization conducts and hosts several training programs, workshops, and seminars aimed at enhancing the skill set and capacity of IP professionals, officials, applicant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These initiatives are an important element in the maintenance of a robust IP system in the African region, helping to cultivate a stable basis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novation and subsequent economic upturn.

The OAPI also collaborates with multipl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cluding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in order to align its interests and actions with global best practices and legal framework. Additionally, the OAPI is a party to both the Hague Agreement and the Madrid Protocol, allowing for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various IP types within the regional organization. Such collaborations can prove vital in forging an effective IP system for the region, also encouraging applicants from across the world to file for IP protection in OAPI member states.

The OAPI plays a pivotal role in suppor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by encouraging foreign investment and global IP applications. By providing a reliable system for the protection of an applicant's IP portfolio, the OAPI assists in facilitating an attractive environment for investors who seek to capitalize on the region's growth potential. This is due to the fact that secure and enforceable IP rights are essential for companies looking to establish operations in Africa, protecting their innovations and brand identity from infringement. Furthermore, the promotion of IP rights in the region also helps to provide for 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local innov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new industries, contributing to further economic growth and an increase in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Overall, the OAPI is instrumental in advanc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cross the African region, fostering innovation across its 17 member states through a centralized IP system, harmonized IP laws, and the facilitation of training in regards to the IP field. In providing a cohesive system for the protection of IP rights, the OAPI also acts as a catalyst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region.

IP-Coster助力简化全球专利申请

管理专利注册全流程——从首次提交PCT申请到维持专利有效期长达20年甚至更久——可能是一个复杂且耗费资源的过程。IP-Coster通过提供集中化平台高效处理专利申请与保护的各个阶段,使这一流程得以简化。在我们的支持下,客户可专注于创新研发,而我们将为您统筹各项细节。

《专利合作条约》(PCT)允许申请人仅提交一件专利申请,随后可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在多达158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保护。但是,PCT并不提供"国际专利",而是通过简化程序帮助申请人获得单一国家或地区专利。

传统PCT申请包含以下步骤:准备申请文件、获取所需签名、向受理局提交纸质副本。这一过程往往相当费时,特别是在需要协调法律代表以及处理大量文书工作的情况下。

IP-Coster 简化PCT专利申请

IP-Coster平台提供集中化、用户友好的解决方案,消除传统申请流程的障碍。我们的资深律师团队全程在线处理PCT申请,确保及时提交至全球89个受理局。所有沟通均通过数字化方式完成,无需纸质文件,显著降低行政负担。

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

根据PCT规定,申请人需将申请转入国家或地区阶段,才能在各个管辖区获得专利保护。该步骤通常需在最早优先权日起30或3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限依各国/地区法规而定)。

此阶段需针对各个管辖区制定个性化策略。IP-Coster专家团队将协助客户优选目标市场,确保申请平稳过渡,显著提高专利授权成功率。

分地域独立管理专利申请流程

进入国家/地区阶段后,专利申请将在各管辖区独立进行。IP-Coster与全球可信赖的代理网络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的代理服务,确保符合当地法律和程序要求。

通过我们的平台,客户可在最初提交专利申请的同一直观界面上,无缝管理多个管辖区的知识产权事务——从申请到授权,全程获得专业护航。

维持专利有效性

专利授权后,需按时缴纳各国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性。这一持续性义务对保障专利权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IP-Coster提供高效的年费管理服务,既能简化行政流程,又可有效规避逾期风险,让客户在专注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同时,确保持续享有专利保护。

专利延期

针对医药、生物技术等特殊行业,为补偿合规审批耗时,专利可获得延期。根据具体标准及国家法规,最多可在20年基础保护期上延期5年。每件申请均需经过全面评估以确认延期的适用性。

IP-Coster资深专家团队将为您量身定制评估方案,为您争取专利延期,确保您的知识产权获得更长的保护期。

恢复优先权的适当注意和非故意标准

专利优先权在发明保护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要获得并维持这种优先权却较为复杂。在不可预知的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可能会非故意丧失发明专利优先权。虽然这听起来不太妙,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恢复优先权。

 

申请

专利优先权授予申请人基于在先申请提交发明专利保护的专有权。优先权可通过《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等国际条约在多个领域得以实现。

在部分管辖区,如因“适当注意”而错过期限并随后丧失优先权或因“非故意”丧失优先权,可恢复优先权。这些管辖区通常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但是恢复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因各个管辖区而异。由于个中差别微乎其微,因此需查阅各个国家的专利法律法规,得知恢复优先权相关要求和程序的详细信息。

根据PCT,如专利申请的国际申请日在优先权期限届满日之后,则申请人可在初始期限届满日起2个月内要求恢复优先权且专利局认为符合所适用的标准。

 

恢复理由

 

适当注意

恢复优先权的一种可行途径是基于“适当注意”标准申请恢复优先权。涉及专利优先权,适当注意是指专利申请人在管理其申请以及遵守相关法规、承担相关职责方面应尽的责任和努力。通过适当注意理由恢复优先权通常必须满足严苛的标准。

如“理智谨慎的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采取了适当注意,但仍丧失优先权,则知识产权局可为申请人恢复优先权。

为了达到恢复优先权的适当注意标准,专利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已满足一系列高标准,仅证明其已采取预防措施遵守时限是不够的。

相反,申请人应证明其对整个申请过程已采取足够的适当注意。受理局会评估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前与国际申请相关的所有事实要素。在评估申请人是否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来证明适当注意时,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后采取的行动不予考虑。

 

适当注意标准

知识产权局通常基于以下标准确定申请人是否已采取所有适当注意,以便恢复优先权:

  1. 申请人缺乏知识
  2. 申请人缺乏资金
  3. 申请人或代理人本人的人为失误
  4. 申请人和代理人沟通不畅
  5. 申请人或代理人缺席知识产权局
  6. 代理人或申请人员工的人为失误
  7. 案件系统出错
  8. 传真或软件提交失败
  9. 邮政服务困难
  10. 不可抗力因素

根据相关要求以及对比“谨慎的申请人”应采取的行动,知识产权局会对每项标准进行事实分析,已确定是否符合适当注意标准。

非故意

非故意标准是恢复优先权的另一种可行途径,总体而言,符合这类标准的要求低于申请人需证明已采取适当注意。

总而言之,如发现申请人未能在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是非故意的,则受理局应恢复优先权。为符合这类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并非故意未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且有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申请的潜在意图。

 

非故意标准

恢复优先权的常见非故意理由如下:

  1. 缺乏认知
  2. 法律误解
  3. 依赖错误信息

     本质上讲,申请人是否符合非故意标准取决于受理局在优先权期限届满时对申请人意图(不受优先权期限限制)的评估。

 

理由声明

无论申请人是基于适当注意或非故意标准申请恢复优先权,申请人必须向受理局说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理由。这些理由应以“理由声明”的形式提交。

如基于适当注意标准,理由声明应详细描述构成优先权期限届满后逾期提交国际申请的所有事实和情况。此外,理由声明还应说明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为提交申请而做出的救济措施或替代救济措施。

如基于非故意标准,理由声明应详细描述在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未遵守和及时提交国际申请完全是非故意的。如受理局认为理由声明不充分,可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声明修改文件。

此外,理由声明还需提供支持性证据,证明应基于适当注意标准或非故意标准恢复申请人的优先权。

总而言之,基于适当注意理由恢复优先权更为严格,侧重于个人或实体为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而采取的积极措施,而非故意标准通常更为灵活。

由于优先权恢复规定仅存在细微差别,因此对于丧失专利优先权的申请人来讲仍大有希望。如您对恢复专利优先权感兴趣,或希望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帮助,可通过我们的社交媒体或网站https://www.ip-coster.com联系我们!

欧亚专利局
2024 二月 28 14:00:00

欧亚专利局(EAPO)成立于1995年,是一个政府间组织,以《欧亚专利公约》(EPC)为准则,旨在促进该地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EPC于1994年9月9日首次签署,次年8月12日生效,标志着EAPO正式成立。

EAPO的成员国包括独联体国家(CIS)和非独联体国家,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截至2024年,成员国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EAPO总部位于俄罗斯,官方语言为俄语。

EAPO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在8个成员国提交一件欧亚申请,推动发明和外观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在简化欧亚地区知识产权申请流程中,EAPO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发明人和企业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平台,为其同时在多个成员国寻求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可能性。因此,EAPO体系有助于简化申请发明和外观设计保护的流程,削减开支,提高效率,从而促进该地区创新和技术的发展。

欧亚专利局成立初始即致力于保护欧亚专利,并在2019年通过《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后,于2021年6月开始受理区域外观设计保护的申请。

如要在EAPO成员国获得欧亚专利,申请人仅需向EAPO提交一件申请,不限语言,但需在之后2个月内递交其俄文译本。如已缴纳相应费用,此期间可延长至4个月。也可通过PCT申请进入欧亚地区获得欧亚专利,应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欧亚专利申请应申请人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巴黎公约进欧亚,应自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实审请求;PCT进欧亚,应在进入欧亚地区时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授权欧亚专利后,专利权人可选择需缴纳维持费的成员国以及恢复因未缴纳维持费而失效的欧亚专利。在部分发明领域,申请人也可要求延长欧亚专利的有效期。自欧亚专利公布之日起至缴纳首次年费期间,专利权人对其发明专利在欧亚地区有独占权。

需直接向EAPO缴纳欧亚发明或外观设计专利相关费用,而非单独缴纳至各个成员国。如提供国际检索报告或由其他国际检索单位(ISA)开具的PCT检索报告,可减缴25%的欧亚专利申请费。如此类报告由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开具,可减缴40%的申请费。

自2022年起,以《专利合作协定》(PCT)为准则,EAPO成为国际检索单位(ISA)以及国际初审单位(IPEA)。

EAPO积极参加多项国际合作,包括与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欧洲专利局(EPO)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签署《谅解备忘录》(MoU's)。

此外,EAPO还与日本专利局(JPO)、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芬兰专利注册局(PRH)以及EPO在内的全球多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项目。通过与签署PPH协议的各个知识产权局共享审查结果,加快了整个专利申请流程。

EAPO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为该地区的研究、发展和经济增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如您想了解在欧亚或通过EAPO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更多信息,请通过社交平台联系我们或 点击此处!

欧盟知识产权局
2024 二月 05 14:00:00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成立于1994年,是一个地区性的知识产权局和欧盟机构,总部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因此,EUIPO致力于保护欧盟商标(EUTM),过去称之为“欧共体商标”,以及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CD)。EUIPO还有一个法语名称,即Office de l'Union européenne pour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EUIPO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7年6月14日制定的关于欧盟商标2017/1001号条例(EU)成立和运作。作为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国际中心,EUIPO使用5种工作语言,即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EUIPO受理的申请可用欧盟23种官方语言处理。

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以及通过EUIPO注册的欧盟商标可在所有欧盟成员国享受统一保护效力。EUIPO会公布注册的商标和外观设计并在所管理的相应知识产权登记簿中披露相关信息。欧盟商标登记簿通常包括所有欧盟商标申请和注册的详细信息,而欧盟外观设计登记簿常含有已注册的欧盟外观设计相关信息。这两个登记簿会持续更新,跟进欧盟商标或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修改,例如所有权信息和许可。

此外,EUIPO还向公众发布包括上述注册信息的《欧盟商标公告》和《欧盟外观设计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EUIPO不但致力于优化欧盟外观设计和欧盟商标的注册流程,还对孤儿作品数据库进行维护,提供会员国教育机构和档案库等公开渠道内的孤儿作品相关信息的访问渠道。

此外,EUIPO还负责监督知识产权侵权观察站,旨在通过鼓励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合作规范来提高公众意识,从而协助打击假冒和盗版行为。自2012年起,EUIPO开始监督孤儿作品和侵权观察站。

EUIPO每年审查超15万件欧盟商标和9万件欧盟外观设计的申请,对促进欧盟地区的知识产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EUIPO开展了全球范围内诸多国际合作和倡议,符合欧盟委员会对外政策的优先策略。例如,EUIPO致力于帮助人们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和注册的益处,鼓励创新,不断推进欧洲经济发展。

此外,EUIPO通过推进立法现代化和积极加入各类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服务发展。通过谅解备忘录(MoU),EUIPO和其他知识产权局达成直接合作,确立了有利于欧盟成员国乃至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行动。

EUIPO还加入了商标五局(TM5)(商标5大知识产权局)和外观设计五局(ID5)(外观设计的5大知识产权局)。这5个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分别是CNIPA(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EUIPO(欧盟知识产权局)、JPO(日本专利局)、KIPO(韩国知识产权局)和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

EUIPO不仅仅是欧洲知识产权领域的焦点,也是其他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焦点。

委托书
2022 十月 04

委托书,通常缩写为POA,是一种法律文件,为一方代表或代理另一方处理某些事务或事项所出具的书面授权。此类事项包括法律诉讼、企业和商业事项,以及甚至个人事务,例如持久委托书(LPA).

具体到知识产权时,很多申请人和权利人选择,或基于适用的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任命一位法律代表或代理作为代表申请人行事的第三方。

此类法律代表可以是专利代理人,例如,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局和/或法庭,就所委任的专利事项代表知识产权申请人或注册人。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书可作为代理人就申请人专利的申请和维持事项代表专利申请人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也可用于在工作场所开发发明和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当公司通过委托书来代表或获取员工在任职期间开发和创造的发明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获得委托书以及提供用于知识产权事务的此类证明,各国要求都不一样。例如,针对委托书的使用,美国法律规定在本管辖区内,对获得委托书及其有效性有多项要求。

因此,在美国,一份针对法律实体的有效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书签字日期、由委托人或在委托人在场并在其指示下有权签署文件的另一名成年人签字。此外,在美国,委托书必须在公证人面前签署确认或由两名证人签署。

除国内立法对获得委托书有所要求外,国家和地区法律还要求申请人和权利人遵守所提交或维持的知识产权所在知识产权局的规则。例如,在某些国家,委托书的代表或代理必须是知识产权提交或注册的管辖区内备案的代理人,但是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国家。

此外,很多管辖区要求提交一份文件,确认签署委托书的签字人可代表申请人就其知识产权获得申请日。一些国家还要求所提供的委托书必须为原件,且经公证和认证后才有效,但这并非适用于所有管辖区。

委托书是注册和维持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国际立法和要求有所不用,因此知识产权申请人和权利人应密切关注委托书签字和提交方面的必要要求,以便管理其知识产权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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