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知识产权最新进展

克罗地亚
自2023年11月21日起,克罗地亚国家知识产权局(DZIV)将采用全新的、更为全面的电子服务系统,涉及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全流程。
此前,电子服务系统仅可提交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而此次更为全面的新服务系统不仅可用于提交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而且可用于续展及注册相关的后续请求和行为,包括商标和外观设计的续展以及权利转让、异议和其他相关行为。
更为全面的新电子服务系统推行后,将不再采用之前的服务系统进行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
2023年11月16日颁布《商标条例(修订版)》后才推出新电子服务系统。该条例正式允许以电子形式提交请求和其他申请,大大简化了申请流程。
此次对电子服务系统的改革不仅是该国长期以来致力于电子化流程的表现,也符合《克罗地亚国家发展战略》(至2030年)和《克罗地亚数字化战略》(至2032年)。这些战略旨在加快引进数字化解决方案的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
此外,采用更为全面的新服务系统也是DZIV和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相互合作的成果。
德国
2021年8月20日,欧洲专利实行改革。为顺应此变化,2023年6月1日,德国颁布了专利法规相关修正案。随后,针对《国际专利协议法》(IntPatÜbkG)和《专利法》(PatG)的多项修正案陆续生效。
最为重大的变化之一是对“双重保护禁令”的修正。该禁令此前禁止申请人同时通过国家途径和欧洲专利(EP)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如专利权人就同一发明专利同时授权国家专利和欧洲专利,则国家专利视为无效。
6月1日起,双重保护禁令修订案生效。此后,发明人可同时拥有国家专利和欧洲专利或具备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即统一专利)。
修正案之后,双重保护禁令仅适用于不受统一专利法院(UPC)专属管辖的欧洲专利。例如,如专利申请人在退出UPC的管辖区后获得欧洲专利,则该发明专利不会同时受国家专利保护。然而,可援引“双重索赔异议”作为被告保护机制。这一机制避免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在国家法院就其国家专利和在UPC就其欧洲专利或统一专利产生双重法律诉讼。
但是,实用新型可同时注册国家专利和欧洲专利,或是将欧洲专利申请转换成在德国有效力的实用新型申请。
修正案还阐明了统一专利与国家专利具有同等效力,在涉及强制许可条款方面应视为国家专利。此外,还建立了“专利权人安全网”。如统一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被拒,专利权人可将其专利作为欧洲专利生效。
修正案带来了《专利法》的变革。例如,德国专利商标局登记簿会详细记载统一专利的登记日期以及统一专利生效日(即欧洲专利局在《欧洲专利公报》上公布的专利授权日)。
德国专利相关立法和法规的变革促使国家立法逐步与欧盟接轨,通过UPC,进一步加强了区域内的协作,大大简化了专利申请流程。
PCT费用
基于国际汇率变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针对国际专利申请的PCT费用将有所调整。
此后,通过挪威专利局提交PCT申请的费用将从15950 NOK(挪威克朗)降至15630 NOK,降幅为2%。
北欧专利局(NPI)、瑞典专利局(PRV)或欧洲专利局(EPO)的国际检索费用将从19970 NOK涨至20090 NOK, 涨幅约为0.6%。
通过挪威专利局以非字符编码格式的XML文件提交电子PCT申请时,官费从2400 NOK减少至2350 NOK,而以字符编码格式的XML文件提交申请时,官费从3600 NOK降至3520NOK,降幅约为2%。
塔吉克斯坦
自2023年11月10日起,欧亚专利局将实施新的官费表,涉及欧亚专利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年费官费。
修改后的官费表显示,如需维持欧亚专利在塔吉克斯坦的效力,前两年应分别缴纳54.38美元的年费。
此外,增加了第21年至第25年的年费。从第21年至第25年,每年需分别缴纳600美元的年费。
第3年至第20年的专利年费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