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EPO

International Country Code:

EP

Time Zone:

UTC/GMT +01:00

Currency:

欧元 (EUR)

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公约对获得欧洲专利的程序作出规定。获得授权的欧洲专利在指定国家完成生效程序后,可以在该国作为常规国家专利生效。欧洲专利申请通过欧洲专利局(EPO)提交。

欧洲专利在比利时,德国法国瑞士,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爱尔兰,卢森堡和英国自动生效。如果申请人想要在其他欧洲公约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则需进行生效程序。生效是指在指定国家提出相应的请求,提交该国语言版本的译文并缴纳维持费的过程。

欧洲专利生效需在以下欧洲专利公约成员国进行:奥地利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 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土耳其以及塞尔维亚和阿尔巴尼亚。欧洲专利的效力可以扩展到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和黑山,它们不是欧洲专利公约的缔约方,但与EPO签署了扩展协议。

欧洲专利局在2010年,2013年和2014年与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和突尼斯签署了验证协议。 于201531日或之后申请的欧洲专利可在摩洛哥验证。于2015111日或之后申请的欧洲专利可在摩尔多瓦验证。 与突尼斯的验证协议尚未批准。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欧洲专利公约

专利局详细联系方式

欧洲专利局
Bob-van-Benthem-Platz 1
80469慕尼黑
德国
电话:+49 (0) 89 2399-0
传真:+49 (0) 89 2399-4465
www.epo.org

知识产权注册费

可通过费用计算器核算欧洲专利注册的相关费用。

内容基于 MSP EUROPE, LTD提供的信息(2020年7月15日)
如果以上信息与欧洲知识产权法律有任何不符,请联系我们

Looking for IP protection?

Patents, trademarks, designs worldwide

Free quote online
Contact attorney
An error has occurred. This application may no longer respond until reloaded. Re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