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mark

  • 国家代码:

    DK
  • 时区:

    UTC/GMT +01:00
  • 货币:

    丹麦克朗(DKK)

丹麦商标注册

Den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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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费用

丹麦商标申请及其他相关费用可通过计费软件计算。

  • 一标多类申请

在丹麦可以进行一标多类申请。

  • 丹麦基本申请材料

为确定申请日期,应向丹麦专利局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商标图样;
商品和/或服务列表;
代理人姓名、地址及委托书。

  • 委托书要求

委托书无需认证、公证。 提交签字的委托书副本即可。 可在申请后提交。

  • 优先权文件

在丹麦提交商标申请时无需提交优先权文件,但是,需要在申请中注明优先权的相关信息。

  • 异议期

对丹麦商标注册的异议必须在申请公布后两个月内提出。 在商标注册前可以提出异议。

  • 临时驳回

须在通知驳回之日起4个月内答复丹麦国际商标注册的临时驳回。 可以向丹麦专利和商标局要求恢复4个月的期限。 答复可以使用如下语言: 英语,丹麦语,瑞典语或挪威语。 需要委托已登记的丹麦商标代理人进行答复。

知识产权局不受理对临时驳回做出的修正或上诉。 可向丹麦专利和商标上诉委员会提起上诉。

  • 授权、有效期及商标续展

丹麦不收取授权官费。 自2019年1月1日起,丹麦的商标有效期为申请日起十年,并且可以续展十年。 自2019年1月1日之前注册的商标的十年有效期仍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应在注册期届满之前六个月内或在六个月的宽限期内向专利商标局缴纳规定的费用,方可申请续展。

  • 商标使用要求

如丹麦商标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未使用,则可撤销商标。

  • 商标律师代理

国外申请人申请丹麦商标,需委托已登记的丹麦商标代理人代理相关事务。

  • 备注

1. 在线检索数据库: 丹麦商标欧洲商标国际商标
2. 欧盟商标在丹麦国内同样有效。

内容摘自PATRADE A/S(2020年3月6日)
如上述信息与丹麦知识产权法有任何差异,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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