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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码:
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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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区:
UTC/GMT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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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
丹麦克朗(DKK)
PCT进入丹麦国家阶段
from
2113.00
PCT进入丹麦国家阶段费用及其他专利费用可通过计费软件计算。
PCT进入丹麦国家阶段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 如发现错误,可在2个月内申请恢复期限,但不得晚于期限届满后一年。
向丹麦专利局提交申请的基本要求:
- 专利申请的丹麦语或英语译文,或;
- 专利申请副本(如为英文或丹麦文),以及;
- 官方申请费收据。
官方语言为丹麦语和英语。 可以以英语提交申请;但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的丹麦语译文才能进行专利授权。
无需认证、公证。 提交签字的委托书副本。
PCT进入丹麦国家阶段时,支付申请费即可要求进行实质审查。 可加快实质审查程序
如因申请人明显滥用或曾在符合《国际展览公约》的国际展会上披露相关专利信息,则六个月内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
应在收到授权通知后2个月内缴纳专利授权官费。 应在专利申请的第二年年末缴纳第1-3年的年费。
在丹麦,发明也可以作为实用新型受保护,仅需通过形式审查。 一般不进行实质审查,除非申请人在注册前特别提出审查请求,或在注册后由注册人或第三方提出请求。需缴纳审查费。
在丹麦,实用新型必须是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且与现有技术有明显差别。
申请费内包含丹麦实用新型的授权费。 丹麦实用新型的有效期为国际申请日起3年,可续展两次,分别为3年和4年,最长保护期为10年,需在第二年年末缴纳第一笔年费,第六年年末缴纳第二笔年费。
国外申请人申请PCT进入丹麦国家阶段需委托在丹麦登记的专利代理人代理。
1. 在线检索数据库: 丹麦专利和实用新型、 欧洲专利(EPO)。
2. 可以通过PCT申请进入欧洲地区阶段并在丹麦生效,以获得在丹麦的专利保护。
内容摘自PATRADE A/S(2020年3月6日)
如上述信息与丹麦知识产权法有任何差异,请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