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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码:
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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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区:
UTC/GMT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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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
欧元(欧元)
芬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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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00
与芬兰申请专利有关的费用以及其他专利费可在费用计算 器 中获得。.
要求公约优先权的芬兰专利申请提交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如果超出该期限,仍可在最早的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恢复在芬兰的专利申请。
芬兰专利申请可以以芬兰语、瑞典语(仅限申请人母语为瑞典语的情况)和英语提交。如果申请材料为英文,其摘要和权利要求的芬兰语译文须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申请前提交。
为确定申请日期,须提交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包含一项或多项权利的权利要求书(如有必要)及摘要(芬兰语或英语)发明人的名字必须说明。当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时,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设计的所有权。
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主管局可能要求其译文。
可以在申请请求书中标注代理人详细信息(需申请人签字)或另外提交委托书。只提供签字的委托书副本即可。应在收到主管局通知起2个月提交委托书。
芬兰的专利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芬兰,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自动开始,无需提交特定请求。
符合以下情况,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披露有关发明的信息,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因申请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明显滥用导致的公开;
- 发明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上公开。
支付公告官费的期限为收到官方通知起2个月内。芬兰专利有效期为申请日起20年。年费应在申请日所在月份的周年月的最后一天支付。年费自第一年起算,但是,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费应与第三年的年费一起支付。 无法在到期日6个月以前支付年费。 逾期可缴纳年费,自逾期日的6个月内需缴纳20%的滞纳金。
在芬兰,从提出申请到授予专利的平均时间为2-2.5年。
发明也可以作为芬兰的实用新型予以保护。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低于发明。芬兰实用新型的最长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初始保护期为申请日起4年,可续展两次,分别续展4年、2年。对实用新型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统一性和可注册性进行审查。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不进行新颖性审查。 在芬兰,从申请日起到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平均时间为3个月。
对于不在欧洲经济区(EEA)居住的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在欧洲经济区的代理人代理芬兰专利申请。
1. 在线检索数据库: 芬兰专利和实用新型,, 欧洲专利(EPO)。
2. 芬兰的专利保护可以通过欧洲专利获得,并在芬 兰进一 步验证。
简要总结基于Patentia Oy 提供的信息(2020年4月16日)
P如上述信息与芬兰知识产权法有任何差异,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