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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码: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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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区:
UTC/GMT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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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
加拿大元(CAD)
加拿大专利
from
1511.00
计算加拿大专利申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见费用计算器。
要求优先权的加拿大专利申请期限为优先权日起12个月。加拿大不能恢复优先权。须在如下日期前提出优先权申请,以较晚的日期为准:最早的优先权日起16个月,或自申请日起4个月。 如果在优先权日后的14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在提出恢复请求时附上声明,说明非故意错过了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则可恢复优先权。这一声明所依据的事实由联邦法院进行裁定。
加拿大专利申请可用英语或法语提交,但在申请过程中文件的语言应保持一致。为确定申请日期,申请文件可以任何语言提交,但是,应在收到相应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英语或法语译文。
为确定申请日期,应向加拿大专利局提供以下资料:
- 专利授权请求;
- 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
- 任意语言的专利说明书;
- 签字的小实体声明,如满足申请条件。
须在如下日期提交优先权文件核准副本,以较晚的日期为准: 最早的优先权日起16个月,或加拿大申请日起4个月;或者以电子图书馆途径提交优先申请,并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告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优先权文件的提交不是强制性的,但主管局可能要求。
加拿大专利申请无需提交委托书。
如申请人是发明人,需提交相应声明。如申请人不是发明人,申请应包含发明人的姓名及地址,以及申请人是发明人合法代表的声明或以申请人名义申请及接受专利授权的声明。
加拿大专利申请需经过形式和实质审查。在加拿大,必须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且在申请日起4年内支付官方费用。
如未能按时提出请求和/或未按时缴纳审查官费,申请人可在收到主管局通知后的2个月内提出审查请求并支付额外费用。如申请人未能在2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费用,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但是,在可提出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可以要求恢复被撤回的申请,须支付恢复费用和延迟审查的费用。在提出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可以请求恢复,但仅限当申请人采取了必要适当措施,仍无法避免错过期限的情况。是否具有非故意延迟的事实由联邦法院进行裁定。
可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请求加急审查。
为了保证发明的新颖性,须在申请人或从申请人直接或间接获得发明信息的第三方披露发明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一旦12个月的期限结束,该发明即在加拿大进入公有领域。
加拿大专利授权费的缴费期限为收到授权通知起4个月内。自申请日起,加拿大专利有效期为20年。申请第二年起,应在申请日或之前缴纳维持费。可以在官方通知发出后的2个月内,或逾期后6个月内延迟付款,需支付相应费用。
自提出审查请求起,完成加拿大专利注册大约需要2年。
加拿大法律不保护实用新型。
国外申请人申请加拿大实用新型专利需委托在加拿大登记的专利代理人代理。
加拿大专利在线数据库检索。
内容摘自NEXUS LAW GROUP LLP (2020年2月26日)
如上述信息与加拿大知识产权法有任何差异,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