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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码:
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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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区:
UTC/GMT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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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
捷克克朗(CZK)
捷克外观设计注册
from
196.00
计算捷克外观设计申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见费用计算器。
要求优先权的捷克外观设计申请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限后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不能保留优先权。
捷克外观设计申请应包含:
- 申请人签字并标注日期,并包含申请人姓名和地址的申请;
- 每项外观设计的附图。
如提交的外观设计同属同一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分类),则可在一件申请中提交。
委托书无需认证、公证,但需签字并标注日期。捷克专利申请提交后1-2个月内应提供委托书原件。但是,如捷克工业产权局未要求原件,可只提交扫描件。
优先权文件应和外观设计申请同时提交,或在专利商标局给出的截止日期前提交。在捷克,通常不需要提交优先权文件的译文,但专利商标局可能会另外提出要求。
捷克外观设计申请需经过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自动提交,无需另外提出申请。
捷克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宽限期为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如有)前6个月。
申请费中包含授权官费和前5年有效期的维持费。捷克外观设计的有效期为申请日起5年,可续展4次(总计25年)。 续展时,注册所有人须在每个5年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内提交续展申请。
外籍人士需委托在捷克共和国注册的专利代理人进行外观设计申请。
1.在线检索数据库:捷克外观设计, 欧共体外观设计(EUIPO)。
2. 通过欧盟外观设计注册同样可以在捷克境内得到保护。
上述信息已于2019年1月31日生效。
如上述信息与捷克知识产权法有任何差异,请与我们联系。